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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计划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
2009-09-01 0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计划        

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为了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简称“05方案),根据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的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除必须完成课堂理论教学的学时外,还安排相应的学时用于实践形式的教学。通过实践教学这一环节,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去认识社会、指导实践,在接触、参与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加深对所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培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与技能。  

二.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  

1)配合理论教学和为了更好地增强理论教学的实效,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避免学生脱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而空谈,使其学习不是仅仅停留在单纯的的层面和环节上,力争通过实践来实现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方面的的一致。  

2)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问题的重视和兴趣,丰富自己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实现在保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其人文教育功能。  

3)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诚信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在推动学生的思想理论素质的同时,还要利用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  

4)着眼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帮助学生作好走向社会的思想认识上的准备,在有针对性地解决某些有必要认识和解决、而又是仅有课堂教学所无法解决或很好解决的特殊社会问题时,即有必要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完成这类教学任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帮助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立场去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思辨能力和道德践行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提高职业人生境界,使学生真正成为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三.教学要求  

1)教学必须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发展为中心。实践课程设置必须围绕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发展,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本身成长为出发点进行教学设计和组织安排。  

2)教学必须以学生的直接经验为内容。实践教学必须以学生在校内校外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获得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方面的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强调从学生直接经验出发来学习,强调学生从实践中亲自感受和体会,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逐渐意识到自己是实践课堂的主体,以主体的积极性参与各种实践活动。  

3)教学必须以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实践课程的主要载体是学生的各种外部活动,如社会调查、辩论演讲、道德观察等。这些实践活动既可以在课堂内进行,也可以在课堂外进行,但必须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实践活动,纳入学院正式的教学计划。  

四.教学的主要形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可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大类。主要包括以下教学形式。  

1)课内实践教学  

案例分析或行为分析。教师根据教学涉及内容,举出12个典型的案例或典型行为,组织学生分组进行分析议论,形成小组集体意见,并推荐代表向全班发表自己的观点,与其它小组交流看法。然后由教师予以引导或总结。活动结束后,学生上交案例或行为分析材料。  

讨论或辩论。讨论是教师根据教学要求提出12个问题,组织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讨论。这种讨论可以预先准备,也可以在课堂上即兴进行。讨论最终由教师予以归纳、小结,也可以由学生自己进行评判、小结。辩论是由教师设计出与理论课堂教学内容相关的辩题,将学生分成正反两部分,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辩论。活动结束后,每位学生上交有关讨论或辩论结果的书面材料。分组讨论、小型辩论会或者演讲比赛。每一专题给学生2-4个思考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关注点从中选择一个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开展小型辩论会或者演讲比赛。分组讨论后每组选一个代表在课堂上发言,汇报本组讨论的情况及结论。  

情景模拟。组织学生对校园生活及社会现实中出现的有关生活、学习、工作、人际交往、文明行为、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道德现象进行观察。然后学生自编、自导、自演道德情景剧。每个剧目先在班上表演,学生针对剧情和表演效果进行分析评议,并上交评议结果。优秀节目选送参加年级及全院的汇演和比赛。  

师生角色互换。师生互换角色,即把讲台让给学生。教师事先把需要讲授的主题、内容、重点告诉学生,指出所需材料和收集材料的途径,指导学生分组按指定的教学任务分头备课,然后学生集体协作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当好听众,并适当进行点评。活动结束,学生上交备课材料及活动心得。  

观看影视资料。播放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影视资料,学生就观看后的感想展开讨论或辩论,鼓励学生发表各自的观点。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点评。活动后,每位学生上交心得材料。  

自评和互评活动。教师指定评价内容和标准,先让每位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从自己的心理、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法制观念、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入手,通过对自己的学习状况、人际交往、举止行为、气质品德等方面的状况和程度进行自我测评,写出自评稿,然后再由小组成员对其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综合评价。学生对自我评价和集体评价的结果进行比较和反思,并上交书面材料。  

2)课外实践教学  

参观访问。教师事先向学生介绍需要访问的地点和学习的内容,然后组织学生到现场进行生动的直接观察,感性地认识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结束,学生上交学习心得。  

行为训练。指导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就某一行为规范进行强化训练,进而养成经常性的行为习惯。要求学生将自己的行为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并认真总结和反思。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活动,并上交评价材料。  

社会调查。教师指定调查主题和范围,组织学生深入社区、企业、单位、农村开展调查,让学生直接接触社会、接触生产、接触群体。活动结束后,学生上交调查报告。  

各种竞赛活动。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竞赛内容和规则,组织学生进行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 实践教学主要利用周三、周五下午、周末、寒暑假和专业实习时间学生进行课外社会调查,共计15学时,占1学分。  

2)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四全德育目标的关键。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要精心设计,认真准备,围绕教学的内容和目的,选择合适的形式,务必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既要启发、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又要认真组织学生有效参与,还要适当进行讲评、归纳、提高,以巩固教学的效果。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要与其它学校教育形式紧密结合,与学院各职能部门如:党群办、团委、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协调配合,努力从党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人文素质教育活动、网络教育活动中吸取教学资源。  

4)加强实践教学的评价、管理和督促检查。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保证实践教学的课时。及时汇总、整理有关实践教学活动的材料,建立资料档案库。根据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由教师评定学生实践课程的成绩。  

6.实践考核办法  

1)课内实践考核  

根据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表现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评分,作为学生的平时成绩。实践考核成绩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总评成绩的20%  

2)课外实践考核  

实践的考核以小论文的形式完成。  

参加以上任何一种形式的实践都要撰写相关的文章或有相关证明。  

文章数字要求有1500-3000字。  

考核与实施责任主体:德育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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