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及配套文件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精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文)、《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以上文件全文如下附件。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点)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附件4.《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
附件5.《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附件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附件7.《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